集团纪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 各项工作落实落细

近日,集团纪委先后出台《集团纪检监察干部主要职责》《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清单》,按照省委办公厅《关于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陕办发﹝2019﹞15号)文件要求和《陕西移民(脱贫)搬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》相关规定,结合集团纪检监察机构《2020年度工作要点》《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》,对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和纪委书记(监察专员)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,同时明确纪检监察各岗位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,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,完成好集团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,共同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。

根据相关制度要求,集团纪委书记要带头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、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和集团党委相关决议,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检查集团“三重一大”等重要事项,亲自抓好事关集团全局和重大工程、重点领域、关键岗位等重大案件的查处,同时要加强对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,进一步落实“两为主”,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;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“查审分离”原则,细化职责分工,强化责任意识,分岗位认领职责范围内当年重点工作任务,按照《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清单》有条不紊推进工作,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相关职责落实到位,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

下一步,集团还将就二级子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问题进行研究,尽快完善纪检监察机构,出台具体管理办法,填补监督空白点,确保监督全覆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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